我認為在治療過程中,來談者能夠進行到對自己的問題有所「明瞭」或「頓悟」已是相當的不容易,但是這只是個開始,光是只有「明瞭」仍然還是不夠的。有不少人覺得治療到此階段已經足夠,認為對自己的問題已有相當的了解,於是帶著「問題已經可以解決」的心情離開,然而離開了治療室才是真正考驗的開始。
在完形治療的理論中,「明瞭」問題只是幫助自己改變現況的開始,而現況的改變必須得對自己的問題有深刻的「感受」。如果對自己的問題沒有「感覺」或「覺察」,僅對自己的問題能「明白」、「了解」,在一開始時經常都會出現問題「可以」被解決的期待出現,這的確讓人充滿信心與希望感。但隨著時間一久,又在沒有持續接受治療的情況下,常常可以發現到許多人都有問題「又被打回原形」的情況出現,於是開始有「都經接受治療了但還是沒救」的無力感。似乎短暫的明白了問題的道理,對問題的幫助仍是有限的,若對自己的現況沒有深刻的感受,談問題的解決與改變我想仍然是太早。還沒有學會走路,一下子要開始學跑步,跌倒的機率應該是很高的。
心理治療最大的目標就是幫助個人達到人格的統整,而「覺察」是幫助個人通往統整的道路,一個人若是對自己問題能有所感,當下就是在做覺察的功夫。個人若能對自己的問題現況有所思考、有所頓悟,知道自己對問題當下的感受為何,自然而然許多理所當然的困境,或是老舊的問題解決方式,就會變成是可以選擇的,是要選擇繼續用無效的方式面對問題?還是選擇可能要冒點風險,但也許是會是個機會的心態去試試看?一切都由當事人自己決定。
個人不會是被動的被週遭環境所左右,而是有選擇性的繼續被環境所困住,或是要選擇跳脫被困住的窘境,全都是看當事人明瞭了自己的問題之後,打算如何面對自己的困境而決定。人因為有選擇的權力而產生力量,並且為自己的選擇而負責,當一個人有能力為自己的問題負責,他就已經從問題的困境中找到了自由,這便是心理治療的真諦。